新北逾期未繼承不動產公告啟動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公告115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清冊,將自4月1日起至6月30日進行為期3個月的公告。據統計,本次公告涉及2,244名被繼承人、13,072筆土地及894棟建物,總價值高達229億元,規模創下近年新高。
三重精華地段土地價值3億居冠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地籍科科長王珮榕指出,今年公告案件中,位於三重區鄰近徐匯中學站的495坪土地,以公告現值約3億元成為最高價標的。這顯示部分未繼承不動產位於精華地段,具有相當市場價值。地政局特別呼籲繼承人把握公告期間辦理登記,避免權益受損。
便民服務與法規提醒
為提升繼承登記便利性,地政局結合地政專車與行動服務隊,於清明節前後深入各區墓園、市民活動中心提供現場諮詢。王珮榕科長強調,依《土地法》規定,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不動產,經公告3個月未申請將列管15年,期滿未處理則移請國產署標售。
地政局特別提醒,依《民法》規定,繼承權不分性別,同性婚姻配偶也享有繼承權利。若繼承人間難以達成協議,可先申請公同共有登記,避免不動產遭標售。相關資訊可透過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查詢。
常見問題 FAQ
未辦理繼承登記的不動產會如何處理?
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不動產經公告3個月未申請,將由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期滿仍未處理則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同性配偶是否有繼承權?
根據《民法》規定,繼承權不分性別,同性婚姻配偶同樣享有相互繼承權利,與異性配偶權利相同。
繼承人間無法達成協議該如何處理?
若繼承人眾多難以協議,可由部分繼承人先行申請公同共有登記,避免不動產因逾期未辦繼承而遭標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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