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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刪除手足特留分 6個月後上路

立法院今日審議《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並三讀通過國民黨團提出的再修正動議版本,刪除現行法條中「兄弟姊妹特留分」相關規定。新法將自公布6個月後施行,未來繼承人之特留分僅保留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及祖父母,兄弟姊妹將不再享有法定特留分。

修法背景與過程

此次修法源於去年(2025年)台灣遺囑協會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出的提案,法務部隨後於去年底提出報告,並在今年初啟動修法程序。今年4月,立法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開始審查國民黨立委提出的20個草案版本,法務部也在6月提出草案,最終於今日三讀通過。

特留分是指繼承遺產時,需保留一定比例給特定繼承人的制度,並透過法律保障該特定繼承人最少可分得之遺產比例。在此次修法前,即使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並未提及,但只要其兄弟姊妹具有繼承人資格,就能分配到部分遺產。

立法目的與影響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表示,兄弟姐妹特留分制度已存在將近一個世紀,如今一般家庭結構早已出現巨大轉變,本次修法並不是取消手足繼承權,而是當事人若已明確依自身意願立下遺囑,其兄弟姐妹就不再享有法律強制保障的特留分,讓遺產分配更貼近被繼承人意願。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則指出,過去《民法》是基於大家族共同生活背景制定,與當代社會已有不同,硬性規定不僅造成手足對簿公堂,也違背當事人意願。陳昭姿也提到,廢除手足特留分是台灣社會高度共識,包含德國、日本也已廢除多年,修法不是要弱化手足之情,而是讓繼承回歸財產制度,讓特留分留給真正有實質依附關係的人。

從產業面來看,此次修法反映了當代家庭結構的變化,以及社會對個人意志尊重的需求。隨著核心家庭逐漸成為主流,法律也應適時調整,以確保繼承制度更加公平合理。此舉不僅能減少家庭糾紛,也能提升法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展望與影響

此次修法的通過,意味著未來繼承人在立遺囑時,可以更加自由地決定財產的分配方式,不受法定特留分的限制。這一改變有望減少因財產繼承而引發的家庭糾紛,促進家庭和諧。

然而,對於那些沒有立遺囑的被繼承人,兄弟姐妹的繼承權仍需依舊法處理,因此,建議所有人在生前明確立下遺囑,以避免不必要的爭議。此外,法律界和學者也應進一步研究此修法的影響,以確保繼承制度的長期穩定。

如果你對此修法有進一步的疑問或需要法律建議,建議諮詢專業律師,以獲得更全面的資訊和指導。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公視新聞網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此次修法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此次修法刪除《民法》第1223條中「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未來繼承人之特留分僅保留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及祖父母。

修法後兄弟姐妹還能繼承遺產嗎?

修法後,兄弟姐妹仍然可以繼承遺產,但不再享有法定特留分。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未立遺囑,兄弟姐妹仍可依舊法處理。

新法何時生效?

新法將自公布6個月後施行。

此次修法的目的是什麼?

此次修法旨在讓繼承制度更加符合當代家庭結構,尊重被繼承人的個人意願,減少家庭糾紛。

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兄弟姐妹的繼承權如何處理?

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未立遺囑,兄弟姐妹的繼承權仍需依舊法處理,即兄弟姐妹仍享有法定特留分。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