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北地方法院的最新判決,一宗令人髮指的性虐待案件近日有了結果。鍾姓女子因不滿男友已婚,卻仍與她交往,於2023年12月間將男友約至新板希爾頓飯店,並找來黃姓男子對男友實施嚴重的身體及性虐待。最終,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鍾、黃二人共17年10月徒刑。
案情經過
已婚的被害男子阿紳(化名)與鍾女交往後,由於其人夫身分被發現,鍾女感到被騙且遭受強暴,決定對阿紳提出告訴。為避免被告,阿紳被迫配合鍾女前往新板希爾頓飯店商討和解事宜。未料,鍾女早已安排黃男在飯店大廳等候,並在房內以自殘方式留住阿紳,隨後黃男進入屋內開始施虐。
據檢方調查,鍾女與黃男對阿紳的生殖器、腹部及肛門噴辣椒水,並命令他將酒瓶、長條物品、辣椒及黃瓜等物插入肛門,還餵食安眠藥,強制性交得逞。凌虐過程持續了四天,直到飯店需要換房間時,阿紳才得以逃離魔爪。
進一步虐待
逃離當晚,鍾女再次約出阿紳談判,偕同黃男入住另一家酒店客房,繼續對阿紳進行凌虐。他們使用情趣用品如皮手銬、棉繩綑綁住阿紳,並用情趣用品按摩棒、手指插入其肛門,甚至進行滴蠟,過程被黃男拍下。隔日,兩人才放阿紳離開。
法庭辯護
鍾、黃二人應訊時否認有餵藥給阿紳食用,並向法官表示,所有過程都是阿紳自己操作,並沒有強迫他。他們還聲稱,過程中阿紳曾去超商購物,且可以從飯店離去,證明他未受控制。
然而,法官調閱相關資料後發現,阿紳體內檢出安眠藥成分,且根據其前妻及其他證人證述,認定阿紳確實遭受凌虐且自由受限。最終,法官認定鍾、黃二人共同犯以藥劑對被害人施以凌虐並錄影而強制性交二罪,各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和8年10月,合計17年10月。
從法律角度看,這起案件揭示了性虐待犯罪的嚴重性和其對受害者身心健康的長期影響。法院的重判不僅彰顯了司法對於此類犯罪的零容忍態度,也提醒公眾應提高對性虐待犯罪的認識和警惕。
數據背後的啟示
根據臺灣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的數據,每年約有1萬件家庭暴力案件,其中涉及性虐待的比例雖然不高,但其危害性極大。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們,性虐待犯罪不僅對受害者造成巨大的身心傷害,還可能引發更嚴重的社會問題。
面對此類犯罪,公眾應提高警覺,若發現疑似案件,應立即報警求助。同時,相關機構也應加強對受害者的支援和保護措施,確保他們能夠獲得必要的幫助。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這起案件的受害者是誰?
這起案件的受害者是一名已婚男子,化名阿紳。
鍾女和黃男被判了多久?
鍾女和黃男各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和8年10月,合計17年10月。
案件發生的地點是哪裡?
案件發生在新北市的新板希爾頓飯店及其他酒店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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