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農曆年,花蓮鯉魚潭一艘無動力天鵝船翻覆,奪走一名九歲幼童寶貴生命的那一刻,不僅震驚社會,更揭開了長期以來水域遊憩管理權責不清的深層問題。這起令人心碎的意外發生後,外界的檢討聲浪不斷,卻發現地方政府與中央主管機關之間,對於載客浮具的管理與檢查,存在著明顯的認知落差,讓遊客安全陷入模糊地帶。
表象:悲劇背後的權責真空
當意外發生後,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下稱縱管處)立即要求花蓮縣政府及相關業者,提供天鵝船的定期檢查合格資料。然而,令人訝異的是,花蓮縣府觀光處卻拿不出這些關鍵文件。更令人擔憂的是,縣府已於去年六月廢止了行之有年的「花蓮縣未具船型之浮具管理與檢查標準作業程序」,但至今卻沒有訂定新的自治法規來接軌,導致天鵝船等水上活動的安全檢查陷入真空狀態。面對安全疑慮未解,縱管處依法暫停了鯉魚潭的天鵝船水上活動。
縱管處直言:「縣府拿不出腳踏船安檢資料,顯然長期沒有依作業程序進行安檢。」這番話無疑點出了問題的核心。
真相:誰是水域安全的「真正」主管機關?
究竟誰該為鯉魚潭的水域遊憩安全負責?這正是縣府與縱管處爭議的焦點。花蓮縣府觀光處表示,根據《發展觀光條例》規定,鯉魚潭水域的主管機關應為縱管處,縣府僅需負責業者的商業登記,而非營運許可。換句話說,縣府認為自己只管「開店」的合法性,不負責「營運」的安全管理。
花蓮縣府觀光處強調:「縱管處要求縣府要訂定載客小船營運管理自治條例,但於法無據,因為鯉魚潭水域主管機關為縱管處,水域遊憩管理的禁止、限制事項本來就是主管機關負責。」
不過,縱管處卻有不同的看法。他們指出,花蓮縣府早在2007年便訂定《花蓮縣未具船型之浮具管理與檢查標準作業程序》,將水上腳踏天鵝船列為浮具,其檢查、丈量、註冊及給照都由該作業程序管理。這意味著,過去縣府確實曾擔負起浮具的安全管理責任。縱管處認為,縣府在去年六月廢止該程序後,理應訂定新的自治法規來填補空窗期。
各方角力:法源依據與實務困境
這場權責劃分的爭議,牽涉到多個機關的職掌。縱管處進一步說明,依照目前的權責劃分:
- 載客小船及浮具等業者的商業登記、浮具的安全檢查及小船業者的營業登記,主管機關為花蓮縣政府。
- 船舶(含小船)設備安全檢查,主管機關為交通部航港局。
- 而縱管處自身,則負責水域遊憩活動管理及場域主管機關,主要針對水上腳踏車、立式划槳及獨木舟等「活動」本身與水域使用「秩序」進行規範與管理。
從這個角度來看,浮具的「安全檢查」確實被劃歸給了花蓮縣政府。然而,縣府觀光處卻堅持,鯉魚潭水域自交通部成立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時,便已由縱管處納管,負責區域內各項活動的許可、安全巡查、救生員配置及業者投保等監督管理責任。因此,縣府廢止舊有作業程序是合理合法的行為,並表示將「持續與中央主管機關保持橫向聯繫」及跨機關合作、聯合稽查機制。
深層影響:遊客安全的模糊地帶
這場中央與地方的權責拉鋸戰,最直接的受害者無疑是廣大遊客。當管理法規存在漏洞,或是主管機關各說各話時,水域遊憩設施的安全檢查形同虛設。這次鯉魚潭的天鵝船翻覆事件,不僅讓一個家庭破碎,更暴露了在美麗觀光景點背後,可能潛藏的管理隱憂。缺乏明確且持續的法規與執行機制,等於將遊客的安全置於風險之中。這種情況下,遊客很難判斷自己所使用的設施是否經過嚴格的安全檢驗,也難以安心享受水上活動。
未解之問:如何縫補管理漏洞,避免憾事重演?
面對這起悲劇與隨之而來的權責爭議,我們不禁要問:當地方政府與中央主管機關在法源依據上各執一詞時,誰能真正站出來,為水域遊憩活動的安全管理畫下清晰的界線?花蓮鯉魚潭的悲劇,或許只是一個縮影,它映照出全台各地觀光水域可能存在的類似問題。如何有效整合各方資源,建立一套明確、連貫且具備執行力的安全管理體系,避免未來再有無辜生命因管理漏洞而逝去,這將是各級政府必須正視並刻不容緩解決的重大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