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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證據曝光:柯文哲「不知情」說法遭專業證詞打臉

專業幕僚連環示警 柯文哲難卸責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率弊案的相關卷證顯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聲稱對840%超高容積率「毫不知情」的說法,與多位專業幕僚的證詞存在明顯矛盾。2017至2018年間,時任副市長林欽榮與都發局長林洲民多次在正式會議中向柯文哲提出法律風險警告,林欽榮更直言「多給1平方公尺就是圖利」,顯見市府團隊對違法性早有共識。

決策過程的關鍵證據鏈

檢方掌握的證據顯示,柯文哲不僅接收專業警示,更曾親口向林洲民表示「京華城一放手就差100億」,證明其對容積率與利益輸送的關聯有明確認知。即便後續接任的副市長彭振聲也在證詞中坦承,曾當面提醒柯文哲20%獎勵「缺乏法律依據」,並刻意要求市長親自簽署爭議公文以分攤責任。

「本案土地並非都市更新地區,依法不得準用都更獎勵。」

都委會決議的程序瑕疵

法律專家指出,台北市都委會雖具專業裁量權,但2018年對京華城案的決議已明顯逾越《都市計畫法》授權範圍。多位委員在審議時明確反對「準用都更獎勵」的適法性,卻遭柯文哲透過人事調整排除異己。根據《行政程序法》第10條規定,此類裁量權行使若逾越法定範圍,該行政處分自始無效。

外部監督的警示效應

2021年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在議會質詢時,曾公開警告京華城案恐涉圖利罪嫌,時任市長的柯文哲當場接收此訊息卻仍核准案件。退休律師侯永福分析,從內部幕僚到外部監督的連續預警,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足以推翻「不知情」的辯解。

常見問題 FAQ

柯文哲為何被認定需負法律責任?

根據法院認定,柯文哲在明知專業幕僚提出法律風險警告的情況下,仍執意核准違法容積獎勵,已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要件。

都委會決議為何不能免責?

專業委員會的決議若逾越法律授權範圍,依《行政程序法》第4條規定仍屬違法。本案都委會創設法律未規定的獎勵項目,已構成裁量權濫用。

此案對都市計畫審議制度的影響?

本案凸顯都市計畫審議程序可能遭行政權不當干預的問題,未來應強化委員會的獨立性與決議透明化機制。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