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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呂錦茹罷免案疑雲未解 北院裁定續戴電子手鐶、境管八個月

前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因涉及立委罷免提議書偽造案,其聲請解除科技監控與限制出境、出海的要求,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未獲准。北院於 2025 年 3 月 27 日裁定,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延長黃呂錦茹等三人境管八個月,期間黃呂錦茹仍須佩戴電子手鐶。

事件核心事實與法院裁定

台北地方法院針對前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前總幹事姚富文及前書記長初文卿等三人,涉入立委罷免提議書偽造案,於 2025 年 3 月 27 日做出最新裁定。法院駁回黃呂錦茹以影響健康為由,聲請解除科技監控的請求,並裁定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延長黃呂錦茹、姚富文、初文卿三人的限制出境、出海期限達八個月。其中,黃呂錦茹在境管期間,仍需依規定佩戴電子手鐶。

法院指出,黃呂錦茹等三人的犯罪嫌疑重大,且均曾擔任國民黨台北市黨部重要幹部,對於組織內部的證人及共同被告具有相當影響力。考量三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此認為仍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性。

各方反應與當事人陳述

在北院開庭審理時,黃呂錦茹等人皆對案情認罪,並強調絕無逃亡可能,懇請法院解除限制。黃呂錦茹特別陳述,佩戴電子手鐶讓她感到「很沒尊嚴」,且電子手鐶的電壓造成身體不適,即使藥量加倍也無法有效降低血壓,因此請求法院解除科技監控。

然而,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儘管當事人提出個人健康與尊嚴的考量,但考量到黃呂錦茹在檢警調查前曾指示他人製作「文書偽造侵犯個資相關回應」說帖,以及初文卿、姚富文有刪除手機內對話紀錄的行為,這些舉動均顯示三人存在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的風險,因此最終裁定維持現有境管措施。

案件背景與司法考量

此案源於民國 114 年 2 月間,黃呂錦茹等人涉嫌指示志工偽造民進黨立委吳沛憶、吳思瑤罷免案的提議人名冊。台北地檢署於同年 6 月間,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了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以及罷免吳思瑤案原領銜人賴苡任共五人。

案發初期,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一度遭到羈押,後經法院裁定,分別以新台幣一千萬元、兩百萬元、兩百萬元交保。由於三人的限制出境期限即將屆滿,北院日前召開庭訊,審酌各項證據與當事人陳述後,最終決定延長境管措施,以確保司法程序的順利進行,並避免潛在的妨礙司法行為。

後續觀察

台北地方法院的裁定,再次確認了司法機關對於此類案件在偵查或審理期間,為確保程序公正性與避免潛在風險所採取的謹慎態度。此案的後續發展,將持續受到各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