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防部最新報告,臺灣向美國採購82套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的首期款支付期限,經台美雙方密切協調後已獲美方同意展延,暫時化解軍購款項未能如期支應的潛在危機。此項關鍵進展確保了軍備採購時程不受影響,美方預計於5月底與廠商完成議約。
海馬士首期款支付危機與展延決策
數據顯示,國防部於29日晚間證實,原訂於30日到期的82套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首期款支付,經與美方密切協調後,已獲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DSCA)同意展延。這項展延將持續至美方與合約商洛克希德馬丁完成正式議約。戰略規劃司長黃文啓中將在立法院受訪時進一步說明,美方預計在5月底前與合約商完成議約程序。
黃文啓中將表示:「海馬士的發價書來的晚,國防部3月收到發價書時,美方就已講明發價書無法展延,由於效期與首期支付的截止時間近,因此當時國防部便與美方展開密切聯繫。」
此決策的解讀意義在於,它避免了因款項未能如期支應,可能導致的武器生產排程推遲,甚至被其他國家採購順位取代的風險,確保了國軍現代化武器採購計畫的穩定推進。
發價書流程與預算爭取挑戰
根據對美軍購(FMS)案的標準流程,在台美雙方簽署發價書後,臺灣必須按照約定日期將首期款項匯入DSCA指定的帳戶。唯有美國政府確認收到款項後,才能代表臺灣與武器生產商(例如海馬士的廠商洛克希德馬丁)正式議約並簽署生產合約。黃文啓中將指出,由於發價書於3月才送達國防部,導致支付截止時間與發價書效期極為接近,引發了此次的支付時程壓力。
為解決此困境,國防部與美國在台協會(AIT)安全合作組進行多次協調,最終達成共識。美國安合局(DSCA)將以緊急個案處理方式,動用基金支付簽約準備所需的經費。然而,黃文啓中將也強調,後續在簽約完成後的5天內,臺灣仍需支付簽約後必要的款項。為避免未來再次面臨類似狀況,國防部將持續爭取立法院通過國防特別條例,以確保相關預算能及時到位。
軍購案常態性挑戰與應對策略
數據顯示,此類軍購款項支付時程問題並非單一個案。國防部長顧立雄在立法院答詢民進黨立委陳俊宇時指出,預期標槍飛彈軍購案也將遇到類似的款項支付狀況。這凸顯了臺灣在對美軍購流程中,預算撥付時程與美方議約及生產排程之間,可能存在常態性的時間差挑戰。
針對未來可能發生的狀況,國防部將向美方爭取比照此次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首期款展延的模式進行處理。這項策略性應對,旨在建立一套彈性且有效率的軍購款項協調機制,確保國軍武器裝備的採購與交貨期程不受預算或行政流程限制而延宕。
數據背後的啟示
此次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首期款支付獲得展延,不僅是台美軍事合作互信的具體展現,更突顯了在複雜的國際軍購流程中,時間管理與跨國協調的重要性。國防部與美方透過緊急應變機制,成功化解了潛在的軍購延宕危機,確保了臺灣國防現代化的進程。然而,這也為立法院在國防預算審議上,提供了一個明確的警示:必須加速推動相關法案與預算撥付,以避免未來再次仰賴緊急個案處理,確保國家安全戰略物資的穩定獲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