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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女子合唱團》微博自稱「中國台灣」惹議 逾千萬國片補助用途引發質疑

熱門國片《陽光女子合唱團》近日在中國微博平台自稱「中國台灣地區華語片影史票房冠軍」,此舉引發台灣社會廣泛討論。該片曾獲文化部及地方政府逾1800萬元補助,其稱謂選擇引發部分民眾質疑,並促使民意代表要求主管機關說明。

事實陳述與事件緣起

在台灣創下新台幣7.4億元票房佳績的國片《陽光女子合唱團》,近期為拓展中國市場而開設微博官方帳號。然而,該帳號在宣傳時,將其票房成就描述為「中國台灣地區華語片影史票房冠軍」,此用語迅速被台灣網友截圖轉傳,並在社群媒體上引發一片譁然,多數意見認為此舉是「自我矮化」。

各方反應與輿論觀點

網友質疑與情感衝擊

針對《陽光女子合唱團》在微博上的表述,許多台灣網友表達了失望與憤怒。部分網友反諷指出:「陽光女子合唱團領的是中國台灣桃園市政府、中國台北市政府的補助啊。」亦有網友質疑非原創劇本的改編電影為何能領取台灣補助,甚至有人直言:「如果你現在還在挺《陽光女子合唱團》,就是支持『中國台灣』。我當你是國片在支持,你轉身就在微博上變成中國片,自稱中國台灣,好樣的陽光女子合唱團。」這些留言反映出民眾對電影製作方此舉的強烈不滿,認為其辜負了台灣觀眾的支持與納稅人的補助。

民意代表呼籲文化部說明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今(29)日也在社群平台發聲,她表示能理解電影進入中國市場面臨的現實壓力,但仍質疑:「《陽光女子合唱團》拿台灣補助、靠台灣觀眾衝到7.4億票房,到了中國宣傳,就一定得變成『中國台灣地區』嗎。」張雅琳強調,該片曾獲得文化部、台北市與桃園市的影視補助,合計超過新台幣1800萬元,這些都是台灣納稅人的錢。她認為,拿了台灣的補助卻在海外配合中國的文化統戰話術,不僅傷害台灣人的情感,更是在削弱台灣文化的主體性。

背景補充與制度檢討

此事件也再次將國家補助制度的規範問題浮上檯面。張雅琳指出,她去年已要求文化部檢討輔導金制度,並提出疑問:「接受國家補助的作品,如果在海外宣傳時配合矮化台灣的政治用語,是否應該有更清楚的規範與約束。」這凸顯了在文化交流與市場拓展之間,如何堅守台灣主體性的政策困境。

後續觀察

針對《陽光女子合唱團》的微博稱謂爭議,民進黨立委張雅琳已明確表示,她將要求文化部進一步了解並提出說明。此事件後續將如何發展,以及文化部是否會對現行影視補助規範進行檢討,仍待各界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