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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核准七家國銀採用IRB法 2026年第四季上路

金管會今日(28日)宣布,核准合作金庫、第一銀行、兆豐銀行、台北富邦、國泰世華、玉山銀行及中國信託等7家國銀,自2026年第四季起採用「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IRB法)計提資本。這一舉措預計將大幅提升我國銀行的信用風險管理能力和國際競爭力。

IRB法的意義與影響

IRB法通過內部評等模型,更精細地評估授信違約率和違約損失率,以更精確地衡量資產信用風險和所需資本計提。這不僅有助於銀行更有效地管理風險,還能提升其資本適足率(BIS)。根據金管會的預估,7家銀行的BIS平均將可提升0.34個百分點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指出,IRB法的推行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查流程,包括初審、複審、實地審查及一年試辦等階段。此次審查涵蓋了各銀行的風險管理架構、內部評等制度、模型發展及驗證、資料品質、模型治理及實際運作情況等多方面。

穩健推動的配套措施

為了確保IRB法的穩健推行,金管會採取了一系列配套措施。首先,實施產出下限(Output Floor)比率的過渡安排,7家銀行自2026年第四季起適用95%的產出下限比率,其後每年調降5個百分點,直至2031年第四季達到最終的72.5%。

其次,7家銀行在使用IRB法計提資本期間,仍需持續符合申請適用IRB法的門檻條件,包括資產規模需達新臺幣2.5兆元以上,且普通股權益比率、第一類資本比率及資本適足率分別需達9.5%、11%及13%以上。如未符合相關條件,將暫停使用IRB法。

對銀行業的長期影響

金管會表示,本次核准銀行適用IRB法,有助於促進銀行持續精進信用風險模型開發與驗證、資料治理等能力,並將內部評等結果更有效地應用於日常營運,支持業務穩健發展。這不僅能提升我國銀行業的整體競爭力,還能增強其國際市場地位。

展望未來,金管會將持續觀察首批銀行適用IRB法後的財務及業務經營變化,並預計最晚於2027年下半年開放第二批銀行提出申請。

從產業面來看,IRB法的推行將為我國銀行業帶來深刻的變革。不僅能提升銀行的風險管理能力,還能進一步增強其國際競爭力,為台灣金融市場的穩健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對於銀行業者和投資者來說,這是一個重要的轉捩點。我們鼓勵大家關注這一政策的實施進程,了解其對銀行業的長期影響,並思考如何利用這一契機,實現自身的業務發展和資本增值。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什麼是IRB法?

IRB法(Internal Ratings-Based Approach)是一種通過內部評等模型,更精細地評估授信違約率和違約損失率,以更精確地衡量資產信用風險和所需資本計提的方法。

哪些銀行被核准採用IRB法?

被核准採用IRB法的銀行包括:合作金庫、第一銀行、兆豐銀行、台北富邦、國泰世華、玉山銀行及中國信託。

IRB法的實施時間是什麼時候?

IRB法將於2026年第四季起正式上路。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