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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活動安全警訊:九縣市管理空白?桃園石門水庫法規剖析

關鍵數字:全台竟有九個縣市,包括花蓮、桃園等地,截至目前仍未針對水上載客小船與無動力浮具訂定專屬自治管理法規,引發外界對水域活動安全漏洞的深切憂慮。尤其在今年農曆春節期間,花蓮鯉魚潭一艘天鵝腳踏船疑因動力快艇浪花衝擊而翻覆,導致一名九歲男童不幸溺斃,再次凸顯了水上活動規範的急迫性。

📊 水域管理現況數據解析

從數據來看,全國有近三分之一的縣市在水域活動管理上存在潛在缺口。針對「載客小船」與「無動力浮具」這兩種常見的水上運具,共有九個縣市未訂定自治管理法規,這無疑在安全保障上形成一道隱憂。這些縣市分別是:

  • 花蓮縣
  • 桃園市
  • 嘉義市
  • 雲林縣
  • 新竹縣
  • 新竹市
  • 澎湖縣
  • 金門縣
  • 連江縣

值得關注的是,當鯉魚潭事件發生後,外界普遍認為各縣市應加速訂定相關自治法規,以避免類似意外再度發生,畢竟水上活動的安全不能有模糊地帶。

石門水庫:桃園市水域管理的「特許模式」

儘管桃園市名列未訂定自治法規的縣市之一,但就其境內唯一有業者經營動力載客小船業務的石門水庫而言,管理機制卻是相對完善的。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指出,石門水庫的載客小船業務已受多重專法規範。首先,有交通部航港局主政的「船舶法」與「小船管理規則」作為上位法規。其次,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也依據「石門水庫船筏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與桃園市渡船遊艇公會及各業者簽訂了「石門水庫載客小船經營契約書」。

這份經營契約書,針對營業小船的硬體設備檢查、消防救生措施、應急準備、註冊登記、執照管理以及日常經營等各個環節,都訂有明確的規範。換句話說,石門水庫的載客小船是北區水資源分署依「石門水庫蓄水範圍船筏管理要點」特許經營,形成一套嚴謹的管理體系。

現行規範與未來強化方向

從數據與現行法規來看,石門水庫的管理模式確實有其特殊性與完整性。觀光旅遊局表示,在已有專法規範與管理的前提下,市府仍會依據產業的實際需求,與相關單位討論是否有必要再另訂自治條例。這顯示了市府對於法規彈性與實用性的考量。

此外,針對現行經營管理中可能需要加強提升的部分,例如調高乘客傷害險或業者責任險的可行性等,桃園市政府也將與北區水資源分署、桃園市渡船遊艇公會共同研議,評估是否將這些強化措施納入現行的經營契約規範內。這項討論將會是確保水上活動安全的關鍵一步,畢竟保險額度的高低,直接關係到意外發生時的保障程度。

數據告訴我們什麼?水域安全管理的前瞻建議

綜合以上數據與分析,我們可以看到水域活動安全管理存在著雙重挑戰。一方面,全台有九個縣市在自治法規上仍處於空白,形成潛在的「管理漏洞」,這需要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加速推動立法,填補規範缺口。另一方面,如石門水庫般透過多重專法與契約特許經營的模式,雖能提供較為嚴謹的保障,但仍需持續檢視與強化,例如提升保險額度,以應對不斷變化的營運環境與風險。

展望未來,各縣市應將水域安全管理視為優先要務,借鏡現有規範較為完善的案例,並根據自身水域特性,盡速建立一套全面且具彈性的管理機制。這不僅能保障民眾戲水安全,也能促進水域觀光產業的永續發展。